钻戒品牌“I Do”为何走到生死边缘?其创始人为李湘前夫******
近日,钻戒品牌“I Do”母公司恒信玺利实业股份(以下简称:恒信玺利)接连传出坏消息。
1月4日,恒信玺利宣告破产重组。根据法院公开的信息,申请人为北京艾贝利特服装服饰有限公司,经办法院为西藏自治区拉萨市曲水县人民法院。
1月6日,恒信玺利发布《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挂牌的风险提示公告》;随后再发公告,公司股票自1月9日起停牌,预计将于1月30日前复牌。
虽然母公司公告并不能直接说明“I Do”即将全面崩塌,但红星资本局注意到,“I Do”当下的处境实则更为艰难。
公开资料显示,近3个月来,“I Do”频繁曝出关店、欠薪、裁员的负面新闻,恒信玺利营收及净利润也双双大幅下滑,作为曾经红极一时的珠宝品牌,如今可以说的确处于生死边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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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娱乐营销,多次上市未果
谈到“I Do”,就不得不提它的创始人李厚霖,他被人称为“钻石大亨”。不过李厚霖还有一个让人更为熟知的身份,即主持人李湘的前夫。
2004年,李厚霖与李湘在相识一月后便高调订婚,不过这段婚姻只维系了一年时间。
2006年,李厚霖创办“I Do”品牌,主攻婚庆珠宝市场。
值得一提的是,在与李湘结婚之前,李厚霖与娱乐圈其他女明星传出过恋爱绯闻。或许正因如此,李厚霖非常懂得娱乐营销之道,也将此作为自己品牌的营销战略。
10余年来,“I Do”尝试过影视、艺人、演出、真人秀节目、歌曲、娱乐事件等各种娱乐营销模式。
比如在影视领域,“I Do”先后植入过《我愿意,I Do》《失恋33天》《何以笙箫默》《北爱》《咱们结婚吧》等多部情感影视剧。
在音乐营销维度,2016年“I Do”与陈奕迅合作推出品牌同名歌曲《I Do》,此歌曲由陈奕迅在2016年世界巡回演唱会北京收官战上首唱,引发众多网友关注。
此外,“I Do”还与众多明星夫妻推出定制款钻戒,杨威与杨芸、保剑锋与何珈好、李小鹏与李安琪等明星夫妻都曾和“I Do”合作。
总的来说,通过多年的“花式营销”,“I Do”知名度确实起来了,也得到不少年轻消费者的认可。
2015年7月10日,恒信玺利挂牌新三板,不过新三板并不是恒信玺利的目标,企业也开始了自己十分坎坷的IPO征程。
2016年1月,恒信玺利向北京证监局报送上市辅导备案材料。但10个月后,恒信玺利又主动叫停IPO进程。
恒信玺利对外公告的原因是,根据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注册地将由北京变更至西藏拉萨曲水县。
西藏拉萨曲水县是当时证监会划定的贫困县之一,当时证监会推出了IPO扶贫新政,李厚霖想借此让恒信玺利走贫困县IPO绿色通道。
但此后在2017年、2018年和2019年,恒信玺利连续3次递交IPO申请,均无疾而终。
IPO接连失利之下,也让投资机构失去了信心。2018年,恒信玺利第三大股东红杉资本清仓退出,最终另一家珠宝品牌周大生接盘这16.6%的股份。
从恒信玺利财务状况看,近年来整体并没有什么亮点,营收增长较为乏力,净利润也在不断缩减。
财报显示,2020年企业营收出现负增长,2021年出现一波反弹。不过在2016年与2018年企业营收增速基本在1%左右,或许恒信玺利早已显现出业绩的瓶颈。
从净利润角度看,财报显示2017-2021年,恒信玺利实现净利润分别为3.00亿元、2.42亿元、1.74亿元、1.06亿元、1.13亿元;净利率呈现持续下滑,企业赚钱能力并不强,甚至在持续走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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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收净利下滑,闭店裁员风波不断
进入2022年,恒信玺利迎来更大的危机。
红星资本局注意到,从2022年3月开始,陆续有自称是“I Do”员工的网友,在知乎、脉脉、小红书等社交平台发帖询问恒信玺利薪资发放问题。
此后在2022年11月,国内多家媒体报道了此事件,并称不少员工已经在走劳动仲裁程序。还有不少员工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I Do”从2022年上半年开始进行大批量裁员。
红星资本局注意到,恒信玺利半年报数据显示,2022年上半年,恒信玺利员工数由1684人减少至1104人,半年减少了580人,超过三分之一。
除了大幅度裁员外,红星资本局还发现恒信玺利在2022年关闭了大量门店。
企业2021年财报显示,至报告期末公司开设总计715家线下门店,而到2022年6月时只剩下630家,关闭了85家线下门店。
此外,企业营收和净利润也在2022年上半年开始大幅缩水。
财报显示,2022年上半年,恒信玺利实现营业收入6.28亿元,同比下降41.99%;净利润704.44万元,同比下降88.62%。
值得一提的是,即便企业面临重重困难,但“I Do”对营销的投入没有停止。
2021年12月,“I Do”签下陈小春、应采儿作为品牌全球代言人;2022年,公司又与刘畊宏夫妇直播间、王者荣耀IP、综艺节目《披荆斩棘的哥哥》等进行合作。
从另一个角度来看,即便是如此卖力地开展营销,但企业2022年营收依旧下滑严重,说明“I Do”的营销法则已经渐渐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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钻石还是一个好生意吗?
1947年,一则广告语“A diamond is forever(钻石恒久远,一颗永流传)”问世,此后“钻石与爱情”开始在全球广泛传播,坚硬的钻石变成坚定爱情最好的诠释。
但近年来,钻石企业日子似乎并没有以前那么好过。
凭借“男士一生仅能定制一枚”走红的DR,在2022年上半年同样出现了营收、净利双降的情况。
根据迪阿股份财报,2022年上半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0.85亿元,同比下滑10.13%;实现净利润5.78亿元,同比下滑20.62%。
此外,DR在2022年还因“800元可删购买记录”“DR钻戒成本4000卖1.5万”等话题登上微博热搜,引发市场较大的争议。
此外,周大生等传统珠宝商的钻石业务同样明显下滑。
周大生半年报显示,在作为品牌营收主要来源的加盟业务中,钻石镶嵌产品销售收入同比下降47.94%。而与此同时,黄金产品销售收入同比增长693.44%。
钻石似乎不再受到当下消费者的追捧,这背后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
首先是我国结婚率持续下滑。民政局数据显示,自2013年以来,我国每年新增结婚登记人数持续下降。2021年,全国登记结婚的共计763万对,创下36年来新低。要知道,2013年还有1347万对,8年时间接近腰斩。
这个趋势还在持续。根据《结婚产业观察》数据显示,2022年前三季度全国仅有544.5万对新人办理结婚登记,相比2021年同期下滑7.5%。
其次是消费者观念发生改变。随着Z世代成为消费主力军,他们更加追求个性化。钻石代表爱情也开始成为一种“老旧”观念。
根据观研天下相关报告,从消费场景看,钻石首饰通常用于婚嫁(爱的承诺)、爱情赠予、非爱情赠予及自我奖励等。2021年我国用于订婚及表达爱意的钻石用途占比合计达58%。
最后是人工钻石近年来出现快速发展。目前单从外观上看,大多数人无法分辨出培育钻石和天然钻石的差别,但在价格方面,培育钻石大大低于天然钻石。
据贝恩咨询数据,2016年培育钻石成品零售价约为天然钻石成品的80%。至2021年,培育钻石零售价占天然钻石价格的比例更是下降至30%,培育钻石批发价占天然钻石价格的比例低至14%,且未来仍有进一步下降的空间。
结婚率的下降、消费观念的改变、替代品的“搅局”,外加激烈的市场竞争,种种原因之下,让如今的钻石企业处境愈发艰难。
关店、裁员、欠薪、业绩下滑、关联公司申请破产,“I Do”的困境正不断叠加。而关于“钻石绑定爱情”这个讲了很多年的故事,在近年来企业近乎疯狂的营销中,让消费者产生厌倦与疲惫。
红星新闻记者 刘谧
明星代言:有规矩才成方圆******
【影视锐评】
作者:任孟山(北京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中国传媒大学研究生院院长、教授)
近日,市场监管总局会同中央网信办、文化和旅游部、广电总局、银保监会、证监会、国家电影局等七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明星广告代言活动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对包括知名艺人、娱乐明星、网络红人等在内的明星代言活动做出明确具体、更具操作性的规定,为坚持正确广告宣传导向、廓清行业风气、营造良好社会环境、维护广告市场秩序、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提供更为有效的保障。其中强化对明星代言的约束部分,引发了业界的普遍关注。
以前明星代言一出了问题,往往是公司作为明星的“马甲”,代为受罚。而公司受罚到一定程度,往往会注销了事或者归于静默。明星不再以此公司从事相关活动,转而由新法人注册新公司,继续运营。《指导意见》规定“对于明星虚假、违法代言的,要坚决依法处罚到明星本人,不得以处罚明星经纪公司替代对明星的处罚”。这就将处罚具体到了明星本人。不仅如此,《指导意见》还强调,“对于明星虚假、违法代言情节恶劣的,要加强公开曝光,依法依规列入个人诚信记录,加强失信联合惩戒”。在现代社会,如果被列入失信名单,就意味着个人的社会信用有污点。这不仅会降低明星本人的品牌价值,还会制约明星生活的方方面面。因此,此政一出,大大提高了明星代言的违规成本,势必使明星在产品代言中更多谨慎小心。
不过,处罚毕竟发生在出现不良后果之后。若要治本,从源头消除明星代言的不规范行为,则需完善法律法规,从代言行为的初始阶段开始制约监督。正因如此,《指导意见》中关于“明星本人应当充分使用代言商品,保证在使用时间或者数量上足以产生日常消费体验;象征性购买或者使用代言商品不应认定为广告代言人已经依法履行使用商品的义务”的规定,乍看上去出人意料,细想起来很是到位。所谓明星,要么有脍炙人口的作品,要么有深入人心的角色,要么有惹人关注的话题。这些特质容易吸引大众的注意力。厂家之所以愿意找明星代言,正是看重这些明星的注意力资源。很多影视演员在短时间蹿红,各种产品代言立刻找上门来,使注意力资源有了变现的可能。但注意力资源并不稳定,甚至是转瞬即逝的。有的明星生怕过了这个村没有这个店,为了在短时间内将利益最大化,在高额代言费的诱惑下对代言产品来者不拒。他们当中有的人被各种事务缠身,根本没时间了解代言产品。代言时,只得按照事先准备好的广告词照本宣科,利用明星光环和营销话术,吹嘘甚至夸大产品质量功效。有的人则代言并不适合自己或与自己原本的生活消费理念相悖的产品。比如某明星明明为了保持身材只吃健康食品,却在广告里热情推荐大家购买快餐、速食。某明星自己只用价格昂贵的高端护肤品、保养品,却代言中低档产品。还有代言金融产品的明星,自己没有投过一分钱,却在广告中言之凿凿地说收益颇丰。这种明星不珍惜自身形象,只看重眼前利益,演艺事业之路注定走不长远。从这个角度看,《指导意见》从全流程规范明星代言行动,明确其责任,对于捋顺明星代言市场行为规范大有裨益。
当然,有规矩才能成方圆,外在约束在很大程度上遏制了代言乱象。但要想根除明星代言的各种问题,还需要明星乃至整个文娱和广告行业转变观念,将社会责任放在经济利益的前面。明星及其经纪团队要懂得广告主花巨资请明星代言,是因为受众将作品或角色的光环转移到商品上来。好的代言可以使明星的个人魅力和作品或角色魅力同频共振,实现双赢。而不好的代言则可能使明星名声受损。所以必须立足本业,不断创作优秀的作品或角色,才能一直拥有“明星范儿”。接代言时必须谨慎,时刻将声誉、信誉、品德放在首要位置,做好产品审查工作,做到合规合法,合乎受众的期待。
总而言之,在代言之前,明星要潜心生产创作,提高道德修养,推出更多优秀作品。代言开始时,明星要在真实使用产品、全面了解商家之后做出谨慎决定。在代言过程中,产品一旦有问题,明星本人必须为虚假代言等行为受到相应惩罚,体会到决策不谨慎引发之“痛”。多管齐下,才能还广告市场和文娱领域一片清朗的天空。
《光明日报》( 2023年01月11日 15版)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