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脸信息属于刑法规定的公民个人信息******
最高人民法院近日发布第35批共4件指导性案例,均为公民个人信息保护刑事案例。该批案例分别涉及人脸识别信息、居民身份证信息、微信等社交媒体账号、手机验证码等刑法保护的公民个人信息范围、性质,对于明确类案裁判规则,依法保护公民个人信息具有重要指导意义。
指导性案例192号李开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明确了使用人脸识别技术处理的人脸信息以及基于人脸识别技术生成的人脸信息均具有高度的可识别性,能够单独或者与其他信息结合识别特定自然人身份或者反映特定自然人活动情况,属于刑法规定的公民个人信息。窃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获取上述人脸识别信息,情节严重的,应依照《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第一款第四项等规定定罪处罚。
指导性案例193号闻巍等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明确了居民身份证信息包含自然人姓名、人脸识别信息、身份号码、户籍地址等多种个人信息,属于《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第一款规定的“其他可能影响人身、财产安全的公民个人信息”。
指导性案例194号熊昌恒等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明确了违反国家有关规定,购买微信等社交媒体账号后,非法制作带有公民个人信息的社交媒体账号出售、提供给他人,情节严重的,属于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第一款规定的“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行为,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该案例还明确未经公民本人同意或具有法律授权等个人信息保护法规定的理由,通过购买、收受、交换等方式获取在一定范围内已公开的公民个人信息进行非法利用,改变了公民公开个人信息的范围、目的和用途,不属于法律规定的合理处理,属于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第三款规定的“以其他方法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行为,情节严重的,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
指导性案例195号罗文君、瞿小珍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明确了服务提供者专门发给特定手机号码的数字、字母等单独或者其组合构成的验证码具有独特性、隐秘性,能够单独或者与其他信息结合识别特定自然人身份或者反映特定自然人活动情况的,属于刑法规定的公民个人信息。
(法治日报记者 张晨)
雄安新区人才需求量连续四年快速增长******
光明日报北京1月5日电 记者邱玥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获悉,《2022年雄安新区急需紧缺人才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发布会5日在雄安新区举办。
本年度《目录》共发布雄安新区578家用人单位、2507个岗位、15560条人才需求信息,人才需求总量连续四年快速增长。《目录》还围绕雄安新区规划确立的新一代信息技术、现代生命科学和生物技术、新材料、高端现代服务业、绿色生态农业等5大高端高新产业编制了产业人才目录,预测了未来所需的128个核心岗位。同时,第四届雄安新区人才智力交流会在线上开展,雄安新区210家企事业单位参会,有志投身雄安新区建设的各类人才可登录河北人才网(https://www.hbrc.com.cn/)参加。
据介绍,雄安新区急需紧缺人才目录是人社部支持雄安新区建设发展的重点人才项目,由河北省人社厅会同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共同编制完成。此项工作已连续开展4年,对引导各类人才向雄安新区有序集聚、助力雄安新区招才引智将发挥积极作用。
《光明日报》( 2023年01月06日 10版)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