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新洲等:新媒体嵌入社会的现实与挑战******
如今以互联网为代表的新媒体已经渗透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即时通信、网络视频、短视频、网络支付、网络购物、网络新闻等多元应用场景积聚了相当大的用户规模。新媒体凭借其空前的传播、连接、组织和创新能力,深刻且持续地变革着内容生产和传播方式、社会资源调度和转化方式,对社会生产生活产生了深远影响。
新媒体对社会生活的嵌入与重构
伴随互联网、物联网、大数据等技术的发展,当前的新媒体已不仅仅是一种媒介形态,更是一种网络化的媒介环境、泛在的信息场域和多态的存在方式,结合多个场景重新建构着人们的日常生活。新媒体以内容多元化、关系网络化、组织平台化、数据资源化等方式嵌入社会生活,呈现出“工具-媒体-平台-空间-社会”的生态化发展路径。
内容多元化:从“万物皆媒”到“元宇宙”
新媒体降低了内容生产与传播的门槛,用户兼具内容生产者、传播者、消费者等多重身份,从源头上释放了网络内容的多元性。在参与式文化的拓展下,用户可以便利地进行个性化表达。以往依附于组织单位的内容管理方式和文化娱乐方式被打破,人工智能、传感器、可穿戴设备等技术强化并拓展了个体的感知能力和方式。新媒体从“人的延伸”发展为“人的具身”。现实社会被建构成数字化形态,线上与线下的界限进一步弥合。互联网不再只是现实的“镜像”,人们开始追求在泛在化的内容生态中形塑个性化空间。“元宇宙”便在从内容多元向体验多元的发展趋势下成为社会热点。
关系网络化:从“趣缘格局”到“数字生存”
新媒体打破了时空桎梏,用户可以随时依照个人志趣或诉求彼此接近、连接,形成以“趣缘”为核心的社会关系。这种连接既可以是小范围的“面对面建群”,也可以是凝聚多方合力的“协作文档”。连接的建立、维系、终止变得临时且随意,形成大大小小的各类网络社群。网络社群以去中心化特征解构传统社会组织的结构形态、拓展基于社会关系的信息获取方式。随着移动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技术的发展,人们的生活、学习和工作进一步向新媒体环境延伸,带来供需关系、合作关系、工作关系、学习关系等的网络化。由此,关系网络化的嵌入方式在网络关系建立的基础上,又增添了现实关系网络化的内涵。
组织平台化:从“超级平台”到“基础设施”
新媒体促进了社会资源的整合和流动,信息化、网络化建设将社会组织内部各部门、外部多主体加以串联,极大促进了资源配置的效率和效益。新媒体平台凭借其既有的技术能力和用户基础,由原来简单意义上的信息内容传播渠道,进阶为信息内容服务主体,深度嵌入经济社会发展与社会关系网络。一方面,新媒体平台利用其以可编程性、普及性、连接性、数据化为基本特征的技术“资产”(如应用程序接口API),以数据为流通介质,设计出有限开放、自主可控的合作框架,成为相关产业链(如内容、广告、营销)的中心;另一方面,通过战略性地构建起技术平等、话语平等、机会平等的话语体系和组织氛围,平台将广大的内容生产者凝聚起来,配套以由平台主导的规则体系,成为内容生产、审核、分发、变现、评估的中心。平台纷纷构建“生态化”的商业版图,将用户、数据、关系等多种资源纳入其生态体系,持续向外拓展着功能边界和社会连接,以“服务工具”“舆论场域”“生活场景”“营收来源”等多元样态成为“基础设施”式的存在,其公共性愈发凸显。
数据资源化:从“服务要素”到“生产要素”
新媒体揭示了数据的作用和潜力,特别是在平台化趋势下,数据成为重要的生产资料和治理资源。数据的资源化转向首先体现在网络政务服务领域,从政府信息化到电子政务再到数字政府,新媒体技术的快速革新不仅对政府的管理模式和社会治理方式提出了新要求,也通过内容多元化、关系网络化、组织平台化为创新治理与服务方式提供了必要的数据支撑。比如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中,“健康码”将新媒体平台这一关键的网络节点与嵌入在现实场景的物理节点有机结合,以“扫码”的方式实现个人位置和健康信息的数字化、行程轨迹和社会关系的网络化,构建起覆盖全国的防疫网络,对疫情防控、复工复产起到关键作用。伴随数字经济的发展和成熟,数据被正式列为我国五大生产要素之一,与土地、劳动力、资本、技术并列。数据不再仅仅是“依据”“反馈”的来源,而是更加直接地作为基本价值单位参与到市场化配置中,具备“孵化”“创新”“再生产”功能,成为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新动能。
新媒体嵌入社会带来的问题与挑战
随着新媒体嵌入社会的方面增多、程度加深,新媒体逐渐从经济社会发展的外生变量转变为内生变量,对内容生产逻辑、用户行为逻辑、社会组织逻辑、市场运转逻辑、社会治理逻辑等产生根本性影响。一方面要着眼于新媒体社会嵌入的方式和维度,找到“管好”“用好”新媒体的逻辑与规律;另一方面则要充分体察新媒体发展的生态化取向,相关研究及治理工作要从客体性视角向环境域视角转移。具体而言,在新媒体社会嵌入的趋势下,有以下几个关键问题亟须解决。
多元化带来的内容治理难题
新媒体的发展,特别是平台的兴起,带来内容生产、分发、传播、消费机制的变革,重塑公共舆论、丰富网络文化的同时,也带来了网络内容治理难题。
在公共舆论方面,公共事件所触发的社会舆论从酝酿、萌芽、爆发至平息的全过程,不再由传统的大众媒体单向垄断信息资源,取而代之的是网状结构下多元化、社会化的内容生产。开放的平台环境降低了参与门槛,只要遵从平台的内容规则,用户就可以获取平台提供的即时性信息交互服务,参与到包含公共信息在内的内容生产、传播、交流和互动中。民众发表意见、参与公共事务以及建立社会网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显著增强,同时也带来由于表达主体扩充导致的信息质量良莠不齐、信息溯源难度大等问题。
在网络文化方面,新媒体为一些亚文化提供了组织和发展的“栖身之地”。但某些消极亚文化借此隐蔽扩张,滋生和宣扬畸形的价值观,危害群体成员的身心健康,动摇社会价值根基,具有一定的社会风险。亚文化群体成员往往容易被社群共同的情感认同所绑架,在“流量至上”的市场逻辑和平台规则下,朴素的情感诉求容易被资本挟持用于牟利,甚至诱发非理性的群体行为,扰乱社会秩序。同时,一些平台不惜包庇消极亚文化现象及相关有害内容以赚取“灰色流量”,从而增大了相关部门治理难度。
进一步而言,在以用户关系连接为核心的新媒体平台上,传播的个人化和社会化特征明显,但也容易导致传播的圈层化、社群化。在目前主要的网络舆论场域中,依托算法的信息分发和社会网络建构方式让用户更多地接触到跟自己观点和态度接近的信息,用户越来越难以接受其他不同观点,长期被算法塑造、牵制的价值观一旦定型便很难改变。此外,新媒体环境下公众意见的呈现和聚合机制受平台规则及其对信息流的规制影响较大,这就导致舆论的形成和发展容易受到平台商业利益的操控。由私人部门来裁决、量定公共事件中的话语权,必然会面临个体利益和公众利益失衡的问题。
网络化凸显的用户导向不足
党的十九大报告在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方面提出,明确全面深化改革总目标是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升治理能力的一个重要举措就是转变政府角色,动员更多的社会主体参与对公共事务的管理。新媒体的信息和互动功能使其具备了媒体和社会网络的技术特征,并彰显多主体影响社会治理的过程。
目前大部分政府机构对新媒体的利用主要体现在内部的信息沟通和对外的信息公开。通过内部的机构重组和资源整合,在集约化的生产模式下及时掌握、发布行业或地域内的重要政治和民生新闻,一定程度上减少了信息疏漏、口径不统一、资源浪费等现象。一些地区借助短视频、网络直播等新兴方式,创新宣传策略和手段,以一种更贴近群众喜好的方式传播新闻和信息,提升了主流声音的传播力和政务信息的透明度。
然而,在获取社情民意方面,一些由政府部门或主流媒体搭建的新媒体平台上,虽然设置了“爆料”“信箱”等功能供民众发声,但后续反馈仍有欠缺。这种现象在资源相对匮乏的基层表现得更为显著,基层网络政务服务在功能定位上呈现出明显的“重宣传而轻服务”问题,服务能力有限,意见反馈渠道不够畅通。新媒体在公共对话上的功能优势未能得到充分利用和体现,政务服务平台未能真正嵌入当地居民的社会网络和行为习惯中。
资源化警示的数据安全风险
数据安全和网络安全是新媒体嵌入社会特别是数据资源化给主权国家带来的治理难题。网络空间的主权化倾向明显,地缘政治色彩加重,国家网络安全已经成为全球互联网治理的基本议题。
从政治层面看,数据是未来国际政治竞争的关键资源。社交媒体可能在人工智能加持下成为霸权的“武器”,通过算法推荐向全世界全方位、全时空、全天候地传递符合其价值标准、意识形态、外交政策、商业理念和社会文化的信息,此举实质上是以数据操纵、改变人们的思想。
从经济层面看,数据流动对全球经济增长的贡献已经超过传统的跨国贸易和投资,支撑了包括商品、服务、资本、人才等几乎所有类型的全球化活动,深入全球供应链的方方面面。国家和地区之间的数据依赖越来越强。一些国家以数据安全和公民个人隐私安全政策为由,对涉及国家关键基础设施、关键技术和公民敏感信息的海外产业进行带有意识形态的制裁,甚至将其作为国际政治博弈的工具。数字经济的蓬勃发展使得数据与实体经济的各个领域融合渗透,模糊了依托泛在连接技术构建的网络空间的边界。这一特性带来了网络形态的持续快速变动,加大了网络威胁向社会各领域蔓延的不可预测性。
在数据成为重要战略资源的当下,如何科学合理地将数据主权与安全纳入国家核心利益的范畴,确保数据资源的完整性、保密性和可用性,衡量好国家安全与经济发展的关系,是后疫情时期新媒体管理与互联网治理的焦点。
作者: 谢新洲 石林 (谢新洲系北京大学新媒体研究院院长;石林系北京大学新媒体研究院博士研究生)
来源:《中国网信》2022年第1期
起底“共享会员”:看视频低至2元,出租账号衍生代理生意****** “XX的会员,谁有?”当共享视频会员成为一种省钱之道,“有偿共享”已经形成了一条黑灰产业链。 “售卖各大影音平台VIP会员,直充号和共享号都有,最低可达官方一半价格。”贝壳财经记者调查发现,一些代理平台上,视频、网盘、下载APP的会员均可低价租售,价格最低为2元/5-7天。此外,共享会员还有包月、3个月号以及年号等多种选择,其中芒果TV包月会员低至4.85元。 贝壳财经记者注意到,这些“共享账号”仅需要账号密码即可登录。不过,使用体验并不好,登录期间会出现被下线情况,或者提示异地登录需要验证手机号。值得一提的是,对于视频平台需要验证码登录,商家也早有了应对方法,购买“共享账号”还提供验证码接码平台。 对此,北京市中闻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赵虎对贝壳财经记者表示,对用户擅自出租自己视频平台或者在其他平台的账号,在法律上没有禁止性规定,但是用户在注册时和APP经营方有合同约定。“如果有专门从事出租相应视频网站账号的APP,可能会被视频网站起诉,因为这破坏了视频网站的商业模式,侵犯了其利益,是不正当竞争。” 包月会员低至3.45元,验证码登录商家包解决 “我们主要售卖会员直充卡,不过你要共享会员账号的话我们这里也有,包括优酷、爱奇艺、芒果TV、搜狐、乐视,均是低价出租。”贝壳财经记者搜索看到,一位商家宣称可出租会员账号。 贝壳财经记者从这位名为小周的商家所发布动态看到,通过其购买共享会员账号的多为学生以及只想看特定节目或者单个电视剧的用户。 “如果你想要月会员的话,爱奇艺7.65元,芒果TV4.85元,优酷、搜狐视频4.75元,乐视3.45元。”小周对贝壳财经记者表示,不同视频平台VIP可以选择5到7天号,3个月号和年号。“如果你嫌贵,最低可以以2元价格体验5至7天。” 这些低至个位数的共享会员账号极具诱惑力。相比之下,优酷连续包月VIP会员首月为12元/月,后续则为25元/月。这也就意味着,租赁共享会员账号仅为首月充值价格的40%,月会员价格的20%。 1月5日至8日,贝壳财经记者以体验为目的租赁了视频共享会员账号,尽管不同视频VIP会员的登录方式不同,但大多数通过账号密码(大多是用户账号为邮箱)即可。 记者付费获得账号密码后,商家随即发来提醒,“只能一个设备登录,首次登录哪台设备就用哪台,不可以换设备登录,禁止分享,禁止多登,多登100%封号不稳定”。 贝壳财经记者在体验中发现,租账号看视频的使用体验并不好。记者尝试了登录优酷会员,首次可以通过输入邮箱账号密码登陆,但间隔数小时后就发现自己已经掉线。其间,记者退出优酷APP,重新打开时则提示“账号同时登录设备过多”,需要重新登录。 而在记者尝试芒果TV会员时,则在登录时页面频频弹出异地登录警告,需要手机号验证码。对此,商家表示,出现验证码的情况只要联系他就好。此后,其发送给记者一个验证码接码平台,记者输入对方提供的手机号便能通过“接码平台”查询收到相应验证码。 从事反诈业务的人士对贝壳财经记者表示,由于绕过了实名制认证,“接码平台”实际上被广泛应用于黑灰产行业。 值得注意的是,在多种共享视频会员中,小周表示当前腾讯视频已经没办法出租,其原因或许为腾讯视频通过QQ或者微信账号登录限制,避免账号分享问题。 衍生共享会员生意:48元加盟,可代理各大影视账号出租 贝壳财经记者调查发现,共享会员背后,已经衍生出专门出租各类软件账号的“代理平台”。 一家“代理平台”宣称,48元代理费可以获得各大影视账号的拿号平台,在平台上可以低价获得各个共享账号的账号及密码,实现影视、音乐、网盘、外卖优惠券、听书等多种产品的直充、共享和激活码等。加盟代理后“可以在二手网站或者朋友圈出售,也可以自己收代理费,收入可观。”“平台永久有效,没有任何限制。” 而一位代理还在朋友圈晒出了近200元的日结工资的截图。 贝壳财经记者登录这一代理平台发现,其经营的产品种类更为丰富,不过大部分为直充类,即直接将会员费用充值进入本人账号。贝壳财经记者浏览这一代理网站发现,其实为会员账号“发卡平台”,所涉及视频账号主要有视频、音乐听书、知识教育办公、生活服务、腾讯增值服务五大类。 这一代理网站的共享账户业务,涉及手机APP、电视、平板类的共享会员账号。其中,哔哩哔哩电视会员月号售价9.25元,酷喵电视会员5-7天号售价2.85元。记者注意到,在购买时,该网站还特别提示称“只能固定一个设备使用,发现多卖,你所有的售后问题一概不处理”。 除了各类视频的共享会员账号外,这一代理平台还有作业帮、迅雷、WPS、百度网盘、网易云音乐等的VIP会员,月会员价格3.35元至6.85元。 此外,贝壳财经记者调查发现,目前还有平台提供“全网影视VIP永久会员”业务,其客服表示,只需要花9.8元即可买到一个“拥有所有视频网站VIP会员”的软件,在上面可以看到所有视频APP的电影。 业内人士表示,这也是另一种形式的共享会员,涉嫌侵犯版权。 去年开始,加强账号管理已经成为视频平台的行业共识。爱奇艺、优酷、腾讯视频等国内长视频平台均不断更新用户协议来加大对账号共享的打击。贝壳财经记者发现大多数视频APP的用户协议中明确“用户不得将账号转让、出租、出借或分享他人使用”的相关约定。 据了解,目前优酷、爱奇艺、腾讯视频等对同一账号多设备登录的规定不尽相同,优酷VIP协议规定,用户账号最多可同时登录3台设备(手机端App1个、Pad端App1个、电视端3个、电脑客户端1个、网页端1个、车载端1个、其他端1个);而爱奇艺针对同一VIP账号最多允许5台设备登录(手机端App2个,Pad端App1个,电脑端1个,网页端1个),同一爱奇艺VIP账号同一时间仅支持2台设备同时观看;腾讯视频VIP会员服务协议则表示可在手机、电脑、平板电脑端、智能硬件(除电视端)使用。 15元山姆会员也可共享,账号租赁涉嫌不正当竞争 贝壳财经记者随机采访了解到,不少人都有和亲人、朋友共享会员账号的经历。而目前线下会员也能够实现“有偿共享”。 一家售卖山姆实体店会员的客服对贝壳财经记者表示,可以以15元两次,24元全年的价格购买到他人的会员卡,“不用担心会员卡使用问题,按我们的方法99%都可以通过使用,不通过包退款。” 不过,记者体验发现,共享这一会员卡需要下载“山寨版”山姆会员商店APP,线下使用时还需要戴口罩规避店员的身份查证,而且不能通过自助机器结账,否则会因人脸识别不通过而导致结账失败。 1月10日,记者拨打山姆官方客服电话,对方表示消费者不能单独带着别人的会员卡去线下消费,消费者使用别人会员卡时,该会员卡的持有者也需要在现场。 一位负责知识产权类案件审理的法官对贝壳财经记者表示,虚拟账号的使用权类似于租赁,转租牟利肯定是禁止的。在实践中,视频网站的维权成本确实比较高。而对于私人的账号共享行为,如果共享会员账号的是家人、朋友,并不产生盈利行为,应不规制或者(后果)非常轻微。 另外一位知识产权法庭庭长告诉贝壳财经记者,一般限制视频网站会员账号出租行为主要依据的法律条款是《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二条或者第二条。不过,这很难制止个别私人的行为,此时视频网站往往会采取一些技术措施限制。 赵虎对贝壳财经记者表示,对用户擅自出租自己视频平台或者在其他平台的账号,在法律上没有禁止性的规定,“也就是说在法律层面上,既没有说用户可以出租,也没有说用户不能出租。但是,用户在注册的时候有个合同的约定,也就是我们每个人和这些APP经营方的电子合同,合同中大部分都写着禁止出租,如果用户出租的话,其可以根据合同的约定来处理。” 在赵虎看来,如果有专门从事出租相应视频网站账号的APP,可能会被视频网站起诉,“因为这破坏了视频网站的商业模式,侵犯了它的利益,是不正当竞争,当然同个人相比这是另外一个层面的事。” 贝壳财经记者浏览现有判例看到,有提供账号租赁平台曾被罚款百万元。2020年判决的“U号租”共享腾讯视频会员账号案例,以及2021年判决,2022年维持原判罚的刀锋公司运营的“租号玩”平台共享爱奇艺会员账号案例,法院均提到“被诉行为违反了诚实信用原则和商业道德”,并最终依据《反不正当竞争法》进行了判罚。 “一个正常经营正版视频资源的网站,须负担高额的著作权使用费,还须负担视频存储的服务器成本、带宽成本等,此外还有宣传推广等其他成本投入,为回收成本和获得收益,使得经营者逐步从提供免费视频服务加广告的模式转变为付费视频服务的模式。经营者只有提供更多样化的视频播放方式,才能不断满足用户的不同需求,不断提升用户的观看体验,反过来才能增强用户的黏性,从而获取更多的竞争优势。”针对视频会员账号的租赁行为,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在2020年的裁判文书中指出。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表示,付费视频模式大致包括单片付费和会员付费两种,经营者根据成本和竞争策略制定具体的收费标准和会员规则,并结合技术手段对会员账号的使用范围予以明确限定,因为付费服务模式针对的对象是网络用户,而非提供互联网视频服务的其他经营者,所以限定为会员个人使用,具体使用数量通常也会控制在会员本人及其周围少数人范围之内,禁止被他人用于经营牟利。经营者上述通过诚实经营所争取到的竞争资源和竞争优势,不应被他人不当利用或破坏。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 [责编:天天中] 阅读剩余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