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独有偶。在11月27日举办的中国企业家博鳌论坛“中国式现代化下的新型实体企业发展之路”研讨会上,中国企业评价协会发布了“2022新型实体企业100强”及发展报告,国家电网、京东、华为位居前三。
一时之间,“新型实体企业”被深度聚焦,成为经济领域最受关注的概念之一。事实上,新型实体企业虽然位列“2022年度十大新词”,但我们并不陌生,它已经融入我们生活的方方面面。以位居三甲的新型实体企业为例,国家电网深耕公用基础设施、保障生产生活用电,很多零售和消费背后都有京东的供应链在支持,华为则多年来都是高科技行业的领军者之一。新型实体企业科技含量高、数字技术能力强,是新时期经济发展和产业结构保持活力和张力的主力军,代表着一种更具创新性的实体经济生产力。
当今社会,无论经济形态、生产模式、行业生态如何变化,都不能离开实体经济这个内核,否则就成为了无源之水、无根之木。数字经济则起到为实体经济提质增效的作用,两者的深度融合、协同互促,最终为企业和国民经济发展输出不竭的动能。
新型实体企业的崛起,是时代的要求,也是时代的创造。传统实体产业转型升级,需要数字技术和创新力高效赋能,而数字经济的发展必须以实体经济为依托,才能挤压经济“泡沫”,避免“虚拟陷阱”。因此,在数实融合的大潮下,拥有传统实体基因、兼具数字技术能力的新型实体企业得以蓬勃发展,展现出强大的抗风险能力和成长性。
新型实体企业在技术先进性、生态普惠性等多个层面,都表现出其领先性,从而能够担当更多的社会责任。新时期定义的现代化企业,不仅要创造经济价值,更要创造社会价值,成为经济和社会发展坚实的支撑。来自中国企业评价协会的数据显示,新型实体企业百强2021年的总研发投入达6481亿元、新增发明专利5.6万件,呈现科技创新和产出双高的特点。巨额的研发投入,在实现自身科技创新的同时,对外输出数字技术服务,也能够助力千行百业生产工艺升级、经营效率提升。
开放、共享的服务,一如京东打造的“有责任的供应链”,惠及产业链上下游,创造了更多的商机和就业岗位。这样的例子比比皆是,国货老品牌,借助京东的数字化营销,重新焕发青春魅力;京东通过技术扶贫、技术下乡,再辅以智能物流,让大山里少为人知的土特产跨越地域屏障飞向千家万户,并走上了品牌化、规模化经营的大道;采用京东的C2M反向供应链服务,制造工厂能为用户精准画像,开发新产品的市场调研时间和上市周期大大缩短……
当选2022年度十大新词,有力地证明了新型实体企业的先进性,也是未来市场主体的主流形态。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奔向共同富裕,需要深化数实融合,为新型实体企业创造和开拓更为广阔的空间。“苟日新,日日新,又日新”,相信未来必将开启一段充满信心和希望的经济新征程。(罗江海)
“交房即交证”应成为商品房交易标准模式******
“交房即交证”是民生实事也是民心所望。相关部门有必要在总结地方经验的基础上,针对“交房即交证”找准政策和法律依据,拿出国家层面的制度设计,作出统一的部署和要求,明确相关的职责分工、流程和保障性措施,让“交房即交证”成为不动产登记“规定动作”,成为商品房交易标准模式。
-李英锋
从1月1日起,河南省所有城镇规划范围内新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预售商品房项目全面实施“交房即交证”,以切实解决群众关切的不动产权证“办证难”问题,优化营商环境,提升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据1月1日《河南日报》)
一张不动产登记证,关联着千家万户的切身利益,关联着房地产企业的服务质量,关联着多个政府部门的协同监管效能。河南省针对全省城镇规划范围内新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预售商品房项目全面实施“交房即交证”,是对“放管服”改革的深入落实和优化政务服务环境的生动实践,既给大众带来了看得见摸得着的便利和实惠,也能促进房地产市场的规范健康发展。
普通商品交易通常奉行“一手交钱,一手交货”的原则,买受人支付了约定价款,出卖人把交易标的物转移给买受人,买受人即拥有了交易标的物的所有权。而房地产、车辆等特殊商品须执行登记转移的法定规则,买受人取得相关部门的产权登记证后才能获得特殊商品的所有权,如果买受人未取得产权登记证,哪怕是已经支付了足额价款并占有了特殊商品,也依然没有获得特殊商品的所有权。买受人在这样的状态下可以占有、使用特殊商品,甚至可以获得一些收益(比如出租房屋等),但买受人或其利益关联人在落户、子女上学、二次交易、贷款抵押、继承等环节也可能受到诸多困扰,遭遇种种障碍。
揆诸现实,交房交证不同步的现象在不少地方存在,不少购房者面临着或曾遭遇过“办证慢,办证难”的困境,短则两三年、长则十余年的办证时间消磨掉了购房者的耐心,也让购房者的权益打了折扣。
显然,交房交证不同步已成为购房的堵点、痛点,也成了规范优化新建商品房交易模式和不动产登记改革的关键点。河南省在试点工作的基础上,由多部门出台“交房即交证”实施意见,提出了“商品房购房合同中增加相关条款约束”的工作措施,对房地产开发企业进行约束,为“交房即交证”提供了依据,并明确了各阶段、各相关部门的工作职责,畅通了信息共享渠道,对不动产登记的系统、流程进行了再造,对不动产登记服务进行了优化,为“交房即交证”的全面落地捋顺了关系、创造了条件、提供了机制保障。
“交房即交证”模式本质上是以大众需求为导向,对不动产登记责任的再梳理、再认领、再定位、再强化。规划、住建等部门搭建起一个分工明确、协同发力的登记服务机制,在机制内部,让信息多跑路、让责任多跑路,机制提升了效率、压缩了时限、承担了更大的压力、付出了更多努力,消化了更多问题,大众办证自然就更快、更容易,也就自然少跑路、少等待。
“交房即交证”模式能够实现监管前移,倒逼房地产企业依法开发、诚信经营,也给购房者吃下了定心丸,有助于提升购房者的信心。在当前“保交楼”的大背景下,“交房即交证”模式对房地产市场的平稳健康发展乃至回暖具有促进意义。
利民之事,丝发必兴;厉民之事,毫末必去。“交房即交证”是民生实事也是民心所望。近年来,已有多地陆续推行“交房即交证”模式,取得了非常好的效果,积累了不少有益经验,赢得了社会的广泛好评。在全国范围内普遍铺开“交房即交证”模式的时机已经成熟,相关部门有必要在总结地方经验的基础上,针对“交房即交证”找准政策和法律依据,拿出国家层面的制度设计,作出统一的部署和要求,明确相关的职责分工、流程和保障性措施,让“交房即交证”成为不动产登记“规定动作”,成为新建商品房交易标准模式。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